今年以來,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和“三違”行為屢禁不止成為貴州省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礦山企業安全發展理念樹立不牢、“雙全日”工作開展不深不實不細、現場安全管理不精不準不到位等問題,尤其是在周末和節假日,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松懈。
會議要求,進一步強化礦山安全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以及重點時段的管理,壓實現場管理“一件事”全鏈條責任,將存在的問題放在現場解決。
貴州局要求,各礦山企業組織全體職工常態化學習安全生產法、刑法等,切實增強法治意識。井下及地面生產系統重點工程在作業前,必須由副礦長及以上礦領導組織安全、機電、通風、物資供應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施工區隊相關負責人實地召開現場會,分析研判作業時可能遇到的安全風險,確定工作流程標準和現場監督要求。發生瓦斯超限、一氧化碳高值超限或長時間低值高風險的,必須由總工程師組織召開現場會。
編輯:田 婭 核稿:劉佳躍 審核:張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