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能源集團黨委統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5月22日,能源集團黨委第一輪巡察第三巡察組對物資供應分公司黨總支開展了常規巡察。2024年6月19日,巡察組向物資供應分公司黨總支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總支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一)強化政治自覺。物資供應分公司黨總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強政治學習,將理論武裝貫穿于巡察整改全過程。通過黨總支會議、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形式,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把落實巡察整改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作為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抓手,不斷增強落實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
(二)扛牢政治責任。黨總支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主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實方案和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黨總支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分工負責、帶領分管部門研究落實分管范圍內整改任務。黨總支定期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點問題。黨總支紀檢委員切實履行整改監督責任,制定整改監督工作方案,加強全程監督和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提醒糾偏。
(三)一體推進問題整改。堅持把巡察整改與上級監督反饋問題作為提升工作質量、強化內部管理、促進事業發展的重要抓手。以整改為契機,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點,通過完善制度、優化流程、加強培訓等措施,不斷提高工作精細化水平和規范化程度。同時,注重將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動力,激發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和發展態勢,推動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四)強化制度建設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為契機,推動深化改革,促進標本兼治。修訂完善黨總支會議事規則、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制定物資驗收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等30項制度,筑牢風控防線,通過常態化整改與長效機制融合,實現巡察成果向治理效能的深度轉化。
二、巡察反饋重點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方面
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同步建立貫徹落實臺賬,并持續抓好跟蹤落實。將黨的二十大精神貫通黨總支會、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及干部培訓全過程,按年度學習方案組織開展12次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研討,推動黨的創新理論深度融入業務實踐。2024年召開黨總支會20次,落實“第一議題”制度20次,學習內容69項。
(二)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方面
系統性完善治理架構,調整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進一步明確權責邊界。成立采購管理部,實現采供職能分離,清理不相容崗位職責并增補專職紀檢、法務人員,加強監督及風險防范工作。建立完善消防裝卸系統清單、崗位職責清單、設施設備管理清單“三張清單”和隱患排查對照檢查表、“明白卡”,開展消防警示教育、消防培訓演練91人次,實施月度應知應會考核;深入推進“雙全日”工作,2024年開展安全檢查22次,整改隱患22條。
(三)落實黨組織“兩個責任”方面
修訂完善總支會議事規則,梳理完善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事項,切實發揮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職能。2024年黨總支會議前置研究事項57項。系統構建債務風控體系,建立歷史債務明細臺賬,按月制定還款計劃報水礦控股審批,依資金撥付情況按優先級清償債務,并與供應商做好溝通。精準化債務管理,基于債務期限、金額等信息,動態協調債權人,針對性制定還款方案,同步修訂合同模板,嚴控合同初審,嚴把合同條款風險。強化印章管控,用章需經部門負責人、風險管理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并做好臺賬登記后,由辦公室印章保管人員審核加蓋公章。深化廉潔防線建設,排查22個崗位69個廉潔風險點,對照《國有企業廉潔風險點常見問題清單》開展常態化監督。認真落實相關要求,2024年5月、7月、11月三次專題會議聽取、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進一步壓實紀檢委員監督責任,開展安全生產監督、評優選優、巡察整改等監督檢查,規范做好各項監督檢查資料。2024年開展“五項監督”專項監督檢查25次,對發現的問題完成工作閉環。
(四)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督方面
構建多維監管閉環,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通信費據實報銷制度,建立通訊費用季度使用情況統計表,及時將通訊費用使用情況予以公開,接受職工監督。規范工會經費管理,嚴格執行《貴州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并抓實整改。改革福利發放機制,改簽涼都賓館就餐合同。強化物資效能管控,嚴格按月度計劃執行采購、配送雙軌管理,統計計劃兌現率,提升周轉效率,物資周轉率同比提升37%。
(五)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系統強化人資管理,組織組工干部研學干部選任流程、能源集團管理人員管理辦法,掌握選人用人工作程序,進一步提升業務水平。優化年齡結構,調配職工補強總倉庫機械排,同步申請崗位需求獲批復,2024年10月引入1名年輕職工實現“以老帶新”。修訂年度計劃后開展消防應急、物資保管等11類專項培訓,261人次參培。深化黨建賦能,組織黨務干部開展集中學習,嚴格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全面提升隊伍專業化水平。剛性落實“三會一課”,制定年度主題黨日計劃并按月細化方案,2024年開展24次主題黨日活動。深化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主動接受黨員群眾監督,建立雙重組織生活管理工作臺賬,班子成員全年參與支部活動84人次。
(六)落實上級監督檢查方面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季度開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引導職工形成自覺控制、自我約束、自主保安的行為規范。優化組織結構和人員配置,從其他單位及業務科室調整3名人員到政工科,充實專職力量。優化崗位配置,減少黨務工作崗位人員兼職數量,確保力量集中。安排組工干部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黨務干部業務培訓,提升專業能力。組織開展庫存物資盤點工作,按照自儲物資、代儲物資、賬外物資進行清晰分類,基于盤點結果,建立清晰的庫存結構臺賬,準確掌握各類物資的存量、狀態及分布,堅持利庫優先原則,在物資需求產生時,首先核查現有庫存,凡能通過調劑、代用滿足需求的,避免新增采購。
三、需要長期整改事項進展情況
物資供應分公司黨總支持續落實整改責任,強化整改要求,完善整改機制,按照確定的任務清單和時間節點,推動長期整改任務落實落地。
(一)強化理論武裝,筑牢政治根基。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首要政治任務,重點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修訂完善黨總支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強化學習成果轉化運用,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公司不折不扣落地見效。
(二)壓實管黨治黨責任,深化正風肅紀反腐。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推動紀檢、審計等監督力量貫通協同。深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專項治理,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主體責任。堅持嚴的基調不動搖,將嚴的措施、嚴的氛圍一貫到底。
(三)健全風險防控體系,筑牢發展安全底線。牢固樹立底線思維,系統開展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專項提升行動,制定實施預付賬款清理工作方案,持續完善合規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三位一體”協同機制,深化專項整改整治,重點防范化解重大債務風險。
(四)狠抓安全生產責任,夯實安全發展基礎。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作為政治任務,擰緊責任鏈條,強化督查考核。堅持安全生產與經營管理一體化管控,推動思想建設與責任落實同步推進。聚焦消防、裝卸、交通運輸等關鍵環節,實施全方位隱患排查治理,持續筑牢安全生產根基。
(五)聚焦主責主業,提升物資保障效能。圍繞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核心需求,持續強化物資全流程管理。嚴格執行物資采購及供應制度。定期對礦井物資管理重點工作開展穿透式監督檢查,促進物資管理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物資供應分公司黨總支將持續抓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對已整改的問題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動物資供應分公司各項工作健康發展,為礦井安全生產物資保供作出應有貢獻。
(一)抓好責任落實,鞏固整改成效。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嚴格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巡察整改成果質效。持續鞏固已整改問題,防止問題反彈,對需長期整改的任務,做好跟蹤落實,持續強化整改舉措,確保問題落實解決。
(二)抓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結合巡察反饋問題,加大建章立制工作力度,總結經驗教訓,對現有制度進行梳理完善,查缺補漏,既落實“當下改”的措施,更注重“長久立”的機制,以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抓好制度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持續增強制度嚴肅性和約束力,以制度指導工作,以制度規范行為,以制度提高效率。
(三)抓作風建設,強化監督問責。持續加大督導檢查和執紀問責力度,對整改不力、敷衍塞責、虛假整改的責任科室及責任人嚴肅追責。對邊改邊犯、改完又犯的科室及個人從嚴從重追責問責,堅決維護巡察整改工作的嚴肅性。
(四)抓整改成效,深化成果運用。把巡察整改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著力點,持續加強對突出問題的攻堅克難,以制度形式固化整改成果和有效經驗,不斷深化系統治理,促進標本兼治,以高質量巡察整改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以常態化整改成效推動分公司高質量發展。
歡迎廣大干部職工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58-8179335(工作日8:30-17:30)。電子郵箱:615770677@qq.com。
中共物資供應分公司總支部委員會
2025年7月11日
(本網站圖文資料未經授權,禁止轉載)